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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晉文卷五十五

烏程嚴可均校輯

袁準(二)

袁子正書

禮政

治國之大禮有四。一曰仁義。二曰禮制。三曰法令。四曰刑罰。四本者具。則帝王之功立矣。所謂仁者。愛人者也。愛人父母之行也。為民父母。故能興天下之利也。所謂義者。能辨物理者也。物得理。故能除天下之害也。興利除害者。則賢人之業也。禮者何也。緣人情而為之節文者也。嚴父愛親之情也。尊親敬長之義也。(禮者下二十八字依初學記十三御覽五百二十三加。)夫仁義禮制者。治之本也。法令刑罰者。治之末也。無本者不立。無末者不成。何則。(此二字依長短經政體加。)夫禮教之治。先之以仁義。示之以敬讓。使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一

民遷善日用而不知也。儒者見其如此。因謂治國不須刑法。不知刑法承其(長短經作于)下。而後仁義興于上也。法令者。賞善禁淫。居治之要會。商韓見其如此。因曰治國不待仁義。不知仁義為之體。故法令行于下也。是故導之以德。齊之以禮。則民有恥。導之以政。齊之以刑。則民苟免。是治之貴賤者也。先仁而後法。先教而後刑。是治之先後者也。夫遠物難明。而近理易知。故禮讓緩而刑罰急。是治之緩急也。夫仁者使人有德。不能使人知禁。禮者使人知禁。不能使人必仁。故本之者仁。明之者禮也。必行之者刑罰也。先王為禮以達人之性理。刑以承禮之所不足。故以仁義為不足以治者。不知人性者也。是故失教。失教者無本也。以刑法為不可用者。是不知情偽者也。是故失威。失威者不禁也。故有刑法而無仁義。久則民怨。(本作忽。依長短經政體改。下放此。)民怨則怒也。有仁義而無刑法。(當亦有久字。)則民慢。民慢則奸起也。故曰本之以仁。成之以法。使兩通而無偏重。則治之至也。夫仁義雖弱而持久。刑殺雖強而速亡。自然之治也。

經國

先王之制。立爵五等。所以立蕃屏。利後嗣者也。是故國治而萬世安。春秋。鄭莊公封母弟于京。祭仲曰。都城過制。國之害也。其後卒相攻伐。國內大亂。故過度則有強臣之禍。鄙小則有微弱之憂。(春秋下四十八字依御覽一百九十八加。)秦以列國之勢而并天下。自以由諸侯而起之也。(自以下九字依御覽加。)于是去五等之爵而置郡縣。雖有親子母弟。皆為匹夫。及其政(政字依御覽加。)衰。一夫大呼(御覽作匹夫一呼。)而天下去。及至漢家見亡秦之以孤特亡也。(北堂書鈔未改本七十作見秦之孤于天下。)于是大封子弟。或連城數十。廓地千里。自關已東。皆為王國。力多而權重。故亦有七國之難。魏興。以新承大亂之後。民人損減。不可則以古治。(三國志魏諸王傳評注作始。)于是封建侯王。皆使寄地。空名而無其實。王國使有老兵百餘人。以衛其國。雖有王侯之號。而力(三國志注作乃。)儕于匹夫。縣隔千里之外。無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二

朝聘之儀。鄰無會同之制。諸侯遊獵。不得過三十里。又為設防輔監國之官。以司(三國志注作伺。司與伺同。)察之。王侯皆思為布衣而(而字依國志注加。)不能得。既違宗國蕃屏之義。又虧親戚骨肉之恩。昔武王既克殷。下車而封子弟同姓之國五十餘。然亦卜世三十。卜年七百。至乎王赧之後。海內無主三十餘年。故諸侯之治。則輔車相持。翼戴天子。以禮樂征伐。雖有亂君暴主。若吳楚之君者。不過恣雎其國。惡能為天下害乎。周以千乘之賦封諸侯。今也曾無一成之田。何周室之奢泰。而今日之儉少也。豈古今之道不同。而今日之勢然哉。未之思耳。夫物莫不有弊。聖人者豈能無衰。能審終始之道。取其長者而已。今雖不能盡建五等。猶宜封諸親戚。使少有土地。制朝聘會同之義。以合親戚之恩。講禮以明其職業。黜陟以討其不然。如是。則國有常守。兵有常強。保世延祚。長久而有家矣。

設官

古者三公論王職。六卿典事業。事大者官大。事小者官小。今三公之官。或無事。或職小。又有貴重之官。無治事之實。此官虛設者也。秦漢置丞相九卿之官。以治萬機。其後天子不能與公卿造事。外之而置尚書。又外之而置中書。轉相重累。稍執機事。制百官之本。公卿之職遂輕。則失體矣。又有兵士而封侯者。古之尊貴者。以職大故貴。今列侯無事。未有無職而空貴者也。世衰禮廢。五等散亡。故有賜爵封侯之賞。既公且侯。失其制。今有卿相之才。居三公之位。修其治政。以安寍國家。未必封侯也。而今軍政之法。斬一牙門將者封侯。夫斬一將之功。孰與安寍天下者乎。(此二字本作也。依蓺文類聚五十一改。御覽一百九十八但有者字。)安寍天下者不爵。斬一將之功者封侯。失封賞之意矣。夫離古意制。外內不壹。小大錯貿。轉相重累。是以人執異端。窺欲無極。此治道之所患也。先王置官。各有分職。使各以其屬。達之于王。自已職事。則是非精練。百官奏。(舊校云。奏下似脫字。)則下情不塞。先王之道也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三

政略

夫有不急之官。則有不急之祿。國之蛑賊也。明主設官。使人當于事。人當于事。則吏少而民多。民多則歸農者眾。吏多[吏多之多當作少]則所奉者寡。使吏祿厚則養足(當復有養足二字。)則無求于民。(當有則字。)姦軌息矣。祿足以代耕。則壹心于職。壹心于職則政理。政理則民不擾。民不擾則不亂其農矣。養生有制。送終有度。嫁娶宴享。皆有分節。衣服食味。皆有品 。明設其禮。而嚴其禁。如是。則國無違法之民。財無無用之費矣。此富民之大略也。非先王之法行不得行。非先王之法言不得道。名不可以虛求。貴不可以偽得。有天下坦然知所去就矣。本行而不本名。責義而不責功。行莫大于孝敬。義莫大于忠信。則天下之人。知所以措身矣。此教之大略也。夫禮設則民貴行。分明則事不錯。民貴行則所治寡。事不錯則下靜壹。此富民致治之道也。禮重而刑輕則士勸。愛施而罰必則民服。士勸則忠信之人至。民服則犯法者寡。德全則教誠。教誠則感神。行深則著厚。著厚則流遠。尚義則同利者相覆。尚法則貴公者相刻。相刻則無親。相覆無疏。措禮則政平。政平則民誠。設術則政險。政險則民偽。此禮義法術之情也。

論兵

夫為政失道。可思而更也。兵者存亡之機。一死不可復生也。故曰天下難事在于兵。今有人于此。力舉重鼎。氣蓋三軍。一怒而三軍之士皆震。世俗見若人者。謂之能用兵矣。然以吾觀之。此亡國之兵也。夫有氣者。志先其謀。無策而徑往。怒心一奮。天下若無人焉。不量其力。而輕天下之物。偏遇可以幸勝。有數者禦之。則必死矣。凡用兵正體不備。不可以全勝。故善用兵者。我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四

謂之死。則民盡死。我謂之生。則民盡生。我使之勇。則民盡勇。我使之怯。能死而不能生。則民盡怯。能勇而不能怯。此兵之半。非全勝者也。夫用戰有四。有大體者。難與持久。有威刑者。難與爭險。善柔者待之以重。善任勢者禦之以堅。用兵能使民堅重者。則可與之赴湯火。可與之避患難。進不可詭。退不可追。所在而民安。盡(舊校云。盡疑畫)地而守固。疑間不能入。權譎不能設也。堅重者。備物者也。備物者無偏形。無偏形。故其變無不之也。故禮與法。首尾也。文與武。本末也。故禮正而後法明。文用而後武法。故用兵不知先為政。則亡國之兵也。用人有四。一曰以功業期之。二曰與天下同利。三曰樂人之勝已。四曰因才而處任。以功業期之。則人盡其能與天下同利。則民樂其業。樂人勝已。則下無隱情。因才擇任。則眾物備舉。人各有能有不能也。是以智者不以一能求眾善。不以一過掩眾美。不遺小類。不棄小力。故能有為也。夫治天下者。其所以行之在一。一者何也。曰公而已矣。故公者所以攻天下之邪。屏讒慝之萌。兵者傾危之物。死生之機。一物不至。則眾亂興矣。故以仁聚天下之心。以公塞天下之隙。心公而隙塞。則民專而可用矣。公心明故賢才至。一公則萬事通。一私則萬事閉。兵者死生之機也。是故貴公。

王子主失

有王子者。著主失之書。子張甚善之。為袁子稱之。曰。夫人之所以貴于大人者。非為其官爵也。以其言忠信。行篤敬。人主授之不虛。人臣受之不妄也。若居其位。不論其能。賞其身。不議其功。則私門之路通。而公正之道塞矣。凡世之所患。非患人主之有過失也。患有過欲改而不能得也。是何也。夫姦臣。之事君。固欲苟悅其心。夫物未嘗無似象。似象之言。浸潤之諛。非明者不能察也。姦臣因以似象之言。而為之容說。人主不能別也。是而悅之。惑亂其心。舉動日繆。而常自以為得道。此有國之常患也。夫佞邪之言。柔順而有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五

文。忠正之言。簡直而多逆。使忠臣之言是也。人主固弗 之矣。今姦臣之言。已揜于人主。不自以為非。忠臣以逆迕之言說之。人主方以為誣妄。何其言之見聽哉。是以大者刳腹。小者見奴。忠臣涉危死而言不見聽。姦臣饗榮利而言見悅。則天下奚蹈夫危死而不用。去夫榮利而見聽哉。故有被髮而為狂。有竄伏于窟穴。此古今之常也。凡姦臣者。好為難成之事。以徼幸成功之利。而能先得人主之心。上之人不能審察。而悅其巧言。則見其賞而不見其罰矣。為人臣。有禮未必尊。無禮未必卑。則姦臣知所以事主矣。雖有今日之失。必知明日所以復之塗也。故人主賞罰一不當。則邪人為巧滋生。其為姦滋甚。知者雖見其非而不敢言。為將不用也。夫先王之道。遠而難明。當世之法。近而易知。凡人莫不違其疏而從其親。見其小而闇其大。今賢者固遠主矣。而執遠而難明之物。姦人固近主矣。而執近而易知之理。則忠正之言。奚時而得達哉。故主蔽于上。姦成於下。國亡而家破。伍子胥為吳破楚。令闔閭霸。及夫差立。鴟夷而浮之江。樂毅為燕王破強齊。報大恥。及惠王立而驅逐之。夫二子之于國家。可謂有功矣。夫差惠王足以知之矣。然猶不免于危死者。人主不能常明。而忠邪之道異故也。又況于草茅孤遠之臣。而無二子之功。涉姦臣之門。經傾險之塗。欲其身達。不亦難哉。今人雖有子產之賢。而無子皮之舉。有解狐之德。而無祁奚之直。亦何由得達而進用哉。故有祁奚之直。而無宣子之聽。有子皮之賢。而無當國之權。則雖荊山之璞。猶且見瓦耳。故有管仲之賢。有鮑叔之友。必遇桓公而後達。有陳平之智。有無知之友。必遇高祖而後聽。桓公高祖不可遇。雖有三子之才。夫奚得用哉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六

厚德

恃門戶之閉以禁盜者。不如明其刑也。明其刑。不如厚其德也。故有教禁。有刑禁。有物禁。聖人者。兼而用之。故民知恥而無過行也。不能止民惡心。而欲以刀鋸禁其外。雖日刑人于市。不能制也。明者知制之在于本。故退而修德。為男女之禮。妃匹之合。則不淫矣。為廉恥之教。知足之分。則不盜矣。以賢制爵。有(有字舊改作令。非也。當作則。)民德厚矣。故聖人貴恆。恆者德之固也。聖人久于其道。而天下化成。未有不恆而可以成德。無德而可以持久者也。

用賢

治國有四。一曰尚德。二曰攷能。三曰賞功。四曰罰罪。四者明則國治矣。夫論士不以其德。而以其舊。攷能不以其才。而以其久。而求下之貴上。不可得也。賞可以勢求。罰可以力避。而求下之無姦。不可得也。為官長非苟相君也。治天下也。用賢非以役之。尚德也。行之以公。故天下歸之。故明王之使人有五。一曰以大體期之。二曰要其成功。三曰忠信不疑。四曰至公無私。五曰與天下同憂。以大體期之。則臣自重。要其成功。則臣勤懼。忠信不疑。則臣盡節。至公無私。則臣盡情。與天下同憂。則臣盡死。夫唯信而後可以使人。昔者齊威王使章子將而伐魏。人言其反者三。威王不應也。自是之後。為齊將者。無有自疑之心。是以兵強于終始也。唯君子為能信。一不信則終身之行廢矣。故君子重之。漢高祖山東之匹夫也。無有咫尺之土。十室之聚。能任天下之智力。舉大體而不苛。故王天下。莫之能禦也。項籍楚之世將。有重于民。橫行天下。然而卒死東城者何也。有一范增不能用。意忌多疑。不信大臣故也。寬則得眾。用賢則多功。信則人歸之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七

悅近

孔子曰。為上不寬。吾何以觀之。苛政甚于猛虎。詩人疾掊克在位。是以聖人體德居簡。而以虛受人。夫有德則謙。謙則能讓。虛則寬。寬則愛物。世俗以公(疑有誤。)刻為能。以苛察為明。以忌諱為深。三物具則國危矣。故禮法欲其簡。禁令欲其約。事業欲其希。簡則易明。約則易從。希則有功。此聖賢之務也。漢高祖山東之匹夫也。起兵之日。天下英賢奔走而歸之。賢士輻湊而樂為之用。是以王天下而莫之能禦。唯其以簡節寬大。受天下之物故也。是故寬則得眾。虛則受物。信則不疑。不忌諱則下情達。而人心安。夫高祖非能舉必當也。唯以其心曠。故人不疑。況乎以至公處物。而以聰明治人乎。堯先親九族。文王刑于寡妻。物莫不由內及外。由大信而結。由易簡而上安。由仁厚而下親。今諸侯王國之制。無一成之田。一旅之眾。獨坐空宮之中。民莫見其面。其所以防禦之備。甚于仇讎。內無公族之輔。外無藩屏之援。是以兄弟無睦親之教。百姓無光明之德。弊薄之俗興。忠厚之禮衰。近者不親。遠者不附。人主孤立于上。而本根無庇蔭之助。此天下之大患也。聖人者。以仁義為本。以大信持之。根深而基厚。故風雨不愆伏也。

貴公

治國之道萬端。所以行之在一。一者何。曰公而已矣。唯公心而後可以有國。唯公心可以有家。唯公心可心有身。身也者。為國之本也。公也者。為身之本也。夫私。人之所欲。而治之所甚惡也。欲為國者一。不欲為國者萬。凡有國而以私臨之。則國分為萬矣。故立天子。所以治天下也。置三公。所以佐其王也。觀事故而立制。瞻民心而立法。制不可以輕重。輕重即頗邪。法不可以私倚。私倚即姦起。古之人有當市繁之時。而竊人金者。人問其故。曰。吾徒見金。不見人也。故其愛者。必有大迷。宋人有子甚醜。而以勝曾上之美。故心倚于私者。即所知少也。亂于色者。即目不別精麤。沈于聲者。則耳不別清濁。偏于受(舊校云。當作愛。)者。即心不別是非。是以聖人節欲去私。故能與物無尤。與人無爭也。明主知其然也。雖有天下之大。四海之富。而不敢私其親。故百姓超然背私而向公。公道行。即邪私(本作利。以意改。)無所隱矣。向公即百姓之所道者一。向私即百姓之所道者萬。一向公。則明不勞而姦自息。一向私。則繁刑罰而姦不禁。故公之為道。言甚約而用之甚博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八

治亂

治國之要有三。一曰食。二曰兵。三曰信。三者國之急務。存亡之機。明主之所重也。民之所惡者莫如死。豈獨百姓之心然。雖堯舜亦然。民困衣食。將死亡。而望其奉法從教。不可得也。夫唯君子而後能固窮。故有國而不務食。是責天下之人而為君子之行也。伯夷餓死于首陽之山。傷性也。管仲分財自取多。傷義也。夫有伯夷之節。故可以不食而死。有管仲之才。故可以不讓而取。然死不如生。爭不如讓。故有民而國貧者。則君子傷道。小人傷行矣。君子傷道則教虧。小人傷行則姦起。夫民者。君之所求用也。民富則所求盡得。民貧則所求盡失。用而不得。故無強兵。求而皆失。故無興國。明主知為國之不可以不富也。故率民于農。富國有八政。一曰儉以足用。二曰時以生利。三曰貴農賤商。四曰常民之業。五曰出入有度。六曰以貨均財。七曰抑談說之士。八曰塞朋黨之門。夫儉則能廣。時則農脩。貴農則榖重。賤商則貨輕。有常則民壹。有度則不散。貨布則并兼塞。抑談說之士。則百姓不淫。塞朋黨之門。則天下歸本。知此八者。國雖小必王。不知此八者。國雖大必亡。凡上之所以能制其下者。以有利權也。貧者能富之之謂利。有罪者能罰之之謂權。今為國不明其威禁。使刑賞利祿。壹出于已。則國貧而家富。離上而趣下矣。夫處至貴之上。有一國之富。不可以不明其威刑。而納公實之言。此國之所以治亂也。至貴者人奪之。至富者人取之。是以明君不敢恃其尊。以道為尊。不敢恃其強。以法為強。親道不親人。故天下皆親也。愛義不愛近。故萬里為近也。天下同道。萬里一心。是故以治人。以國治國。以天下治天下。聖王之道也。凡有國者。患在壅塞。故不可以不公。患在虛巧。故不可以不實。患在詐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九

偽。故不可以不信。三者明則國安。三者不明則國危。苟功之所在。雖疏遠必賞。苟罪之在。雖親近必罰。辨智無所橫其辭。左右無所開其說。君子卿大夫其敬懼如布衣之慮。故百姓蹈法而無徼幸之心。君制而臣從。令行而禁止。壅塞之路閉。而人主安太山矣。夫禮者所以正君子也。法者所以治小人也。治在于君子。功在于小人。故為國而不以禮。則君子不讓。制民而不以法。則小人不懼。君子不讓。則治不立。小人不懼。則功不成。是以聖人之法。使貴賤不同禮。賢愚不同法。毀法者誅。有罪者罰。爵位以其才行。不計本末。刑賞以其功過。不計輕重。言必出于公實。行必落于法理。是以百姓樂義。不敢為非也。太上使民知道。其次使民知心。其下使民不得為非。使民知道者德也。使民知心者義也。使民不得為非者。威禁也。威禁者。賞必行刑必斷之謂也。此三道者。治天下之具也。欲王而王。欲霸而霸。欲強而強。在人主所志也。

損益

夫服物不稱。則貴賤無等。于是富者踰侈。貧者不及。小人乘君子之器。賈豎襲卿士之服。被文繡。佩銀黃。重門而玉食其中。左右叱咄頤指而使。是故有財者光榮。無財者卑辱。上接卿相。下雄齊民。珍寶旁流。而刑放于賄。下而法侵。能無虧乎。

世治

天地之道貴大。聖人之道貴寬。無分寸之曲。至直也。以是繩之。則工不足于材矣。無纖分之短。至善也。以是規之。則人主不足于人矣。故凡用人者。不求備于一人。桓公之于甯戚也知之矣。夫有近會者無遠期。今之為法。曰選舉之官不得見人。曰以絕姦私也。夫處深宮之中。而選天下之人。以為明。奚從而知之。夫交。接人之道。不可絕也。故聖人求所以治交。而不求絕交。人莫問不交。以人禁人。足(當作是。)以私禁私也。先王之用人不然。不論貴賤。不禁交遊。以德底官。以功底祿。具賞罰以待其歸。雖使之遊。誰敢離道哉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十

刑法

禮法明。則民無私慮。事業專。則民無邪偽。百官具。則民不要功。故有國者。為法欲其正也。事業欲其久也。百官欲其常也。天下之事以次為。爵祿以次進。士君子以精德顯。夫德有次則行修。官有次則人靜。事有次則民安。農夫思其疆畔。百工思其規矩。士君子思其德行。群臣百官思其分職。上之人思其一道。侵官無所由。離業無所至。夫然。故天下之道正而民壹。夫變化者。聖人之事也。非常者。上智之任也。此入于權道。非賢者之所窺也。才智至明。而好為異事者。亂之端也。是以聖人甚惡奇功。天下有可赦之心。而有可赦之罪。無可赦之心。而無可赦之罪。明王之不赦罪。非樂殺而惡生也。以為樂生之實。在于此物也。夫思可赦之法。則法出入。法出入。則姦邪得容其議。姦邪得容其議。則法曰亂。犯罪者多。而私議並興。則雖欲無赦。不可已。夫數賞則賢能不勸。數赦則罪人徼幸。明主知之。故不為也。夫可赦之罪。千百之一也。得之于一。而傷之于萬。治道不取也。故先王知赦罪不可為也。故所俘虜。壹斷之于法。務求所以立法。而不救可赦之法也。法立令行。則民不犯法。法不立令不行。則民多觸死。故曰能殺而後能生。能斷而後仁立。國之治亂。在于定法。定法。則民心定。移法則民心移。法者所以正之事者也。一出而正。再出而邪。三出而亂。法出而不正。是無法也。法正而不行。是無君也。是以明君將行也。必先求之于心。慮先定而後書之于策。言出而不可易也。令下而不可反也。如陰陽之動。如四時之行。如風雨之施。所至而化。所育而長。夫天之不可逆者時也。君之不可逆者法也。使四時而逆。則非天也。法令而可違。是非君也。今有十人 弩于百萬之眾。未有不震怖者也。夫十矢之不能殺百萬人。可知也。然一軍皆震者。以為唯無向則已。所中必死也。明君正其禮。明其法。嚴其刑。持滿不發。以牧萬民。犯禮者死。逆法者誅。賞無不信。刑無不必。則暴亂之人莫敢試矣。故中人必死。一矢可以懼萬人。有罪 必誅。一刑可以禁天下。是以明君重法慎令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十一

人主

人主莫不欲得賢而用之。而所用者不免于不肖。莫不欲得姦而除之。而所除者不免于罰賢。若是者賞罰之不當。任使之所由也。人主之所賞。非謂其不可賞也。必以為當矣。人主之所罪。非以為不可罰也。必以為信矣。智不能見是非之理。明不能察浸潤之言。所任者不必智。所用者不必忠。故有賞賢罰暴之名。而有戮能養姦之實。此天下之大患也。

致賢

雖有離婁之目。不能兩視而明。夔曠之耳。不能兩聽而聰。仲尼之智。不能兩慮而察。夫以天下之至明至智。猶不能參聽而俱存之。而況于凡人乎。故以目。雖至明有所不知。以因。雖凡人無所不得。故善學者。假先王以論道。善因者。借外智以接物。故假人之目以視。奚適夫兩見。假人之耳以聽。奚適夫兩聞。假人之智以慮。奚適夫兩察。故夫處天下之大道。而智不窮。興天下之大業。而慮不竭。統齊群言之類。而口不勞。兼聽古今之辨。而志不倦者。其唯用賢乎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十二

明賞罰

夫干祿者。唯利所在。智足以取當世。而不能日月不違仁。當其用智以禦世。賢者有不如也聖人明于此道。故張仁義以開天下之門。抑情偽以塞天下之戶。相賞罰以隨之。賞足榮而罰可畏。智者知榮辱之必至。是故勸善之心生。而不軌之姦息。賞一人而天下知所從。罰一人而天下知所避。明開塞之路。使百姓曉然知軌疏(舊校云疏疑跡)之所由。是以賢者不憂。知者不懼。干祿者不邪。是故仁者安仁。智者利仁。畏罪者強仁。天下盡為仁。明法之謂。死者。人之所甚惡也。殺人者。仁人之所不忍也。人之于利欲。有犯死罪而為之。先王制肉刑。斷人之體。徹膳去樂。咨嗟而行之者。不得已也。刑不斷則不威。避親貴則法日弊。如是則姦不禁。而犯罪者多。惠施一人之身。而傷天下生也。聖人計之于利害。故行之不疑。是故刑殺者。乃愛人之心也。涕泣而行之。故天下明其仁也。雖貴重不得免。故天下知其斷也。仁見故民不怨。立斷下不犯。聖王之所以禁姦也。先王制為八議赦宥之差。斷之以三槐九棘之聽。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時。全正義也。而後斷之。仁心如此之厚。故至刑可為也。(已上十七篇。並見群書治要。)

(已下各書引見篇名缺。)

或問袁子曰。故少府楊阜。豈非忠臣哉。見人主之非。則勃然怒而觸之。與人言。未嘗不道也。豈非所謂王臣謇謇非躬之故者歟。荅曰。然可謂直士。忠臣則吾不知也。何者。夫仁者愛人。施于君謂之忠。施于親謂之孝。忠孝者。其本一也。故仁愛之至者。君親有過。諫而不入。求之反覆不得已。而言不忍宣也。今為人臣。見人主失道。直詆其非。而播揚其惡。可謂直士。未為忠臣也。故司空陳群則不然。其談論終日。未嘗言人主之非。書數十上。而外人不知。君子謂陳群于是乎長者。此為忠矣。(三國志陳群傳注。北當書鈔五十四。蓺文類聚二十二。長短經臣行。御覽四百四十七。)

禮者兼仁義。(北當書鈔八十。當是禮政篇文。)

長安九醞。中山清酤。(北當書鈔一百四十八。)

比年九榖不登。菜蔬不熟。不可不深慮。唯得賣棗栗瓜梨。凡不給之物。若甘蔗之屬。皆可權禁。(北當書鈔一百五十六。蓺文類聚八十七。御覽九百七十四。)

語曰。歲在申酉。乞漿得酒。歲在辰已。嫁妻賣子。夫盛衰更代。豐荒相半。天之常道也。(北當書鈔一百四十四。又一百五十六。御覽十七。又三十五。又八百六十一。)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十三

滑釐曰。今當凶年。有欲與子隨侯之珠者。又有欲與子一鍾之栗者。子將何擇。釐曰。吾取粟。可以救窮。(御覽三十五。)

立德蹈禮謂之英。子產季札。人之英也。(文選任昉哭范僕射詩注。)

堯避舜于濟陰。今定陶有堯冢。信乎。(御覽八十。)

桀紂有民左億[左億下脫右億二字]之眾。四嶽三塗之險。京山終南之固。及在鳴條之野。一朝而失天下。(御覽八十二。)

目以見小為明。耳以聽大為聰。(御覽三百六十六。)

聖人之治也。若平地然。聾盲跛蹇。皆能履之。法若丘陵也。非有逸足。不能超也。(御覽四百一。)

唯聖知聖。唯賢知賢。信乎。(御覽四百一。)

楊子曰。莊周何人哉。袁子曰。太[太下脫而字]不檢[檢當作儉]。重而畏禍。智人也。(御覽四百三十二。)

孔子稱蘧伯玉。國無道。可卷而懷也。今李膺居濁世之中。皦然與世殊塗。此西山餓夫之儔耳。卒死于非罪。惡得為雅人。(御覽四百四十七。)

李膺言出于口。人莫得違也。有難李膺之言者。則鄉黨非之。禮[禮當作李]君子與人同與載。則名聞天下。(御覽四百四十七。)

學莫大于博。行莫大于約。聖人者。天下之至智者也。博學以聚之。兼聽而辨之。(御覽六百一十二。)

非所事而強學。猶以百萬之師積于河濟之中。其用舟輯。固不如江漢之良。(御覽七百六十九。)

方丈之食。不過一飽。綈袍之繡。不過一煖。(御覽八百四十九。)

牛馬之為人駕乘者。非樂負千鈞之重。行千里之險。鞭策痛矣。(御覽八百九十七。)

袁子曰。吾常與陳茅息于鄴東門之外。見一老父。方坐而食。其子授之蒜。食畢有餘。欲棄則惜。欲持去則暑。遂盡食。于是火辛螫其腸胃兩目盡赤。陳子笑之。吾謂之曰。子之牛羊數千。而不敢食。天暑有暍死者。而後食之。病子之軀。亦猶是也。(御覽九百七十七。)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十四

袁子曰。諸葛亮重人也。而驟用蜀兵。此知小國弱民。難以久存也。今國家一舉而滅蜀。自征伐之功。未有如此之速者也。方鄧艾以萬人入江由之危險。鍾會以二十萬眾留劍閣而不得進。三軍之士已飢。將使劉禪數日不降。則二將之軍難以反矣。故功業如此之難也。國家前有壽春之役。後有滅蜀之勞。百姓貧而倉稟虛。故小國之慮。在于時立功以自存。大國之慮。在于既勝而力竭。成功之後。戒懼之時也。(三國志鄧艾傳注。 案。此下五條但稱袁子其為正論正者。不能分別。錄置卷末。)

袁子曰。張子布薦亮于孫權。亮不肯留。人問其故。曰。孫將軍可謂人主。然觀其度。能賢亮而不能盡亮。吾是以不留。(三國志諸葛亮傳注。)

袁子曰。或問諸葛亮何人也。袁子曰。張飛關羽。與劉備俱起。爪牙腹心之臣。而武人也。晚得諸葛亮。因以為佐相。而群臣悅服。劉備足信亮足重故也。及其受六尺之孤。攝一國之政。事凡庸之君。專權而不失禮。行君事而國人不疑。如此即以為君臣百姓之心欣戴之矣。行法嚴而國人悅服。用民盡其力而下不怨。及其兵出入如賓行不寇。芻蕘者不獵。如在國中。其用兵也。止如山。進退如風。兵出之日。天下震動。而人心不憂。亮死至今數十年。國人歌思。如周人之思召公也。孔子曰。雍也可使南面。諸葛亮有焉。又問。諸葛亮始出隴右。南安天水安定三郡人反應之。若亮速進。則三郡非中國之有也。而亮徐行不進。既而官兵上隴三郡復。亮無尺寸之功。失此機何也。袁子曰。蜀兵輕銳。良將少。亮始出。未知國中彊弱。是以疑而嘗之。且大會者不求近功。所以不進也。曰。何以知其疑也。袁子曰。初出遲重。屯營重複。後轉降未進。兵欲戰。亮勇而能 。三郡反而不速應。此其疑徵也。曰。何以知其勇而能 也。袁子曰。亮之在街亭也。前軍大破。亮屯去數里不救。官兵相接。又徐行。此其勇也。亮之行軍。安靜而堅重。安靜則易動。堅重則可以進退。

全晉文卷五十五 袁準 十五

亮法令明。賞罰信。士卒用命。赴險而不顧。此所以能 也。曰。亮帥數萬之眾。其所興造若數十萬之功。是其奇者也。所至營壘并 。圊溷藩籬障塞。皆應繩墨。一月之行。云之如始至。勞費而徒為飾好何也。袁子曰。蜀人輕脫。亮故堅用之。曰。何以明其然也。袁子曰。亮治實而不治名。志大而所欲遠。非求近速者也。曰。亮好治官府次舍橋梁道路。此非急務何也。袁子曰。小國賢才少。故欲其尊嚴也。亮之治蜀。田疇辟。倉稟實。器械利。蓄積饒。朝會不譁。路無醉人。夫本立故末治。有餘力而後及小事。此所以勸其功也。曰子之論諸葛亮。則有證也。以亮之才。而少其功。何也。袁子曰。亮持本者也。其于應變。則非所長也。故不敢用其短。曰。然則吾子美之何也。袁子曰。此固賢者之遠矣。安可以備體責也。夫能知所短而不用。此賢者之大也。知所短。則知所長矣。夫前識與言而不中。亮之所不用也。此吾之所謂可也。(三國志諸葛亮傳注。)

袁子曰。魏家置吏部尚書。專選天下百官。夫用人。人君之所司。不可以假人者也。使治亂之柄。制在一人之手。權重而人才難得。居此職稱此才者。未有一也。是百亂而一治者矣。(北堂書鈔六十。蓺文類聚四十八。御覽二百十四。)

袁子曰。命士已上。皆有冠冕。謂之冠族之家。(文選任昉宣德皇后令注。)

全晉文卷五十五終